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委托,我市场拟对长治市票证印刷厂100%产(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长治市票证印刷厂100%产(股)权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1134000元
三、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长治市票证印刷厂成立于1987年6月,集体所有制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110757944U,法定代表人:暴军,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公司住所:长治市城西北路55号。经营范围: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持100%产权。
五、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委员会
批准文件: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委员会议纪要(2023年第2号)
六、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资产总额7946810.66元,负债总额4110887.4元,所有者权益3835923.26元,营业收入4055847.06元,净利润-1049797.53元。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截止2023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2271273.4元,负债总额23302.78元,所有者权益2247970.62元,营业收入4794243.55元,净利润-2985704.52元。
七、受让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转让方式:
根据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名额确定转让方式,仅有一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两家(含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竞价指南请自行扫码领取
九、其他披露内容:长治市票证印刷厂所使用的厂房所有权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所有。
十、其他说明:
1、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2、企业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3、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一个周期。
十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月29日17时
2、报名地点: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长治市紫金西街40号212室)
3、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账 号:457271010300000174548
开户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路支行
行 号:402164007014
4、咨询电话:0355-2183272
5、网 址:http://www.czscq.com
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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