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率,根据《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解放战争时期河北支前运动(冀中卷)》印刷出版项目
二、项目报价
该项目采购总预算为23.5万元,用于排版设计、印刷、公开出版图书。本年度为(一期)项目,支出为总预算的40%计9.4万元,用于图书排版设计。本次采购限价为人民币23.5万元,超过本限额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实施周期
(一期)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图书排版设计工作,并通过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方志办)组织的项目验收。考虑到本书有可能涉及重大选题,总项目实施周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图书完成公开出版印刷。
四、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对《解放战争时期河北支前运动(冀中卷)》一书进行版面设计、彩色印刷、公开出版等服务,2024年度完成对三册图书的排版及版面设计工作。
2.产品数量:对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方志办)提供的符合《解放战争河北支前运动(冀中卷)》编著条件的1553幅档案进行排版和版面设计工作,并根据审读要求及时做出调整。后续根据出版进度完成对三册图书的彩色印刷及各500册的公开出版工作。
3.样式设计:根据图书内容和目标读者,设计合适的字体、字号、行距等样式。
4.排版设计:确定章节布局和页面顺序,完成内文构图和封面封底设计,使图书结构合理、易于阅读,整体风格符合图书主题。
5.图片处理:对1553幅图片进行编辑和处理,包括裁剪、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图片质量和视觉效果。
6.符合规范:确保排版设计符合图书出版规范和标准。
7.保密要求:加强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杜绝泄密事故发生;项目中形成的所有材料、记录须全部移交采购人,不得私自转移、留存和使用。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截止时间
2024年3月4日17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七、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通过邮寄或上门交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69号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收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311-87801153)。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包括:采购供应商资料简介、项目履行能力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组织实施流程、保密事项等),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其中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经择优筛选后,我单位将主动联络符合条件的公司洽谈。未被选用公司不再通知,材料恕不退回。
八、联系事项
咨询联系人:杨女士 0311-87801153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河北省档案馆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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